針對黨員考核評價定性多、定量少等問題,制定《黨員評價標準》,設置“基本要素、個性要素、關鍵要素”三個板塊,對黨員實行百分制考核,特別是對黨員發揮作用進行量化賦分,實現由定性考核向定量考核轉變。
體現崗位差異。“基本要素”“個性要素”“關鍵要素”分別由“四講四有”黨員共性評價標準、行政崗位和生產崗位黨員個性評價要求、黨員在部門或單位的考核績效構成,并按照3:3:4權重分別賦分,細化為27個評價指標。
突出關鍵要素。加大“關鍵要素”權重,賦予40分的分值,以黨員在部門(單位)全體員工中的績效考核得分及排名為依據,排名越靠后扣減分越多。規定黨員年度績效考核在所處部門(單位)排名位于30%以后的不得分,直接影響考評結果,反向倒逼黨員干得更好、保持先進性。
強化結果運用。黨員量化考核結果與民主評議黨員、評先評優和骨干評聘掛鉤。2017年度,以黨員量化考核結果為主要依據,民主評議優秀黨員379名,合格黨員1498名,基本合格黨員18名。2018年,集團本部骨干評聘中,有19名黨員進入骨干序列,60名黨員晉升骨干崗位,黨員骨干比例達78%。